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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不能作为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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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4月11日电 (赵青)为进一步加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管理,净化交通环境,保障道路安全和畅通,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已于上周发布《通告》,自4月11日起,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十条道路除自行车外,禁止其它非机动车通行。

今晨,记者在采访时看到,北京交管部门在各条非机动车限行路段加大警力部署,在禁限行道路两端及主要路口设置宣传卡控岗64处,对违反《通告》规定的禁限车辆进行纠正,并引导其驶离限行路段。北京市交管局秩序处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通告》发布后,尽管前期进行了广泛宣传,但考虑到一些市民群众对《通告》的限行车种、路线等内容尚未完全理解、知晓,在《通告》实施前期,执勤民警对违限车辆以纠正、警告、宣传、劝离为主,对拒不服从民警纠正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目前,北京市电动二轮车总数已达400万辆,且绝大多数为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规定的超标车辆,交通乱象突出,不仅严重扰乱了城市交通秩序,而且危及着市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据交管部门统计,去年全市电动二轮车共发生交通事故31404起,死亡113人,伤21423人;其中,伤人数占全市交通事故伤人总数的36.7%。为此,交管部门在反复调研,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发布通告,确定十条交通流量大、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区域广、交通事故多发的地区主要道路(路段),且公交交通便利,采取除自行车外,禁止其它非机动车通行的管理措施。这十条大街是:长安街(建国门至复兴门),广场东、西侧路,府右街,正义路,复外大街(复兴门桥至木樨地桥),建外大街(国贸桥至建国门桥),复兴路(木樨地桥至新兴桥),蒲黄榆路(玉蜓桥至刘家窑桥),石景山区石景山路(玉泉路路口至鲁谷东街北口)。

电动自行车禁限路段 电动车可以推着走

考虑到住家、单位和学校在禁限区域内的市民群众出行的实际情况,允许将电动自行车在禁限路段的便道上推行。便道较窄或有障碍物的,可以在非机动车道内推行,但不能骑行。对于住家和单位在禁限区域内的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出行的,执勤交警在核实情况后,予以照顾放行,但其所驾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为注册登记的车辆。

“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不能作为交通工具

交管部门指出,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没有“滑板车、平衡车、独轮车”的相关概念,这些车只能视为休闲娱乐工具,不能作为交通工具在道路上使用。

北京交管部门强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电动燃油三、四轮车辆均属于机动车,必须同时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北京《环保目录》,并注册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交管部门在日常管理中始终坚持依法管理,今后也将继续加大对违法上路电动三、四轮车的查处整治力度。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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