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记者从辽宁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省政府2016年立法计划日前已印发。在今年省政府立法计划中,力争年内完成规章项目6件,规章预备项目6件。
2016年省政府立法将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省政府2016年中心工作,将“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立法项目作为重点,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为推动科学民主立法,不断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省政府规章草案要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在媒体上征求意见;充分发挥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的作用,注重倾听基层群众、执法一线、专家学者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主动开展立法协商,继续发挥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立法草案,着力推进立法精细化,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在立法计划中,内容大多涉及改革和民生的热点问题。比如,力争年内完成的规章项目中,为规范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行为,维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制定《辽宁省不动产登记暂行办法》;为保障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制定《辽宁省社会救助暂行实施办法》;为加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辽宁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为推进林权制度改革,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制定《辽宁省森林资源流转办法》。
在规章预备项目中,包含《辽宁省优化投资环境条例》《辽宁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辽宁省校车安全管理办法》《辽宁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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