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学光)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加快推进村委会改为居委会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从2016年4月开始,各县(市)、区启动“村改居”试点工作,到2020年底各县(市)、区所辖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村基本完成“村改居”工作。
据悉,“村改居”范围包括市辖区(裕华区、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高新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县(市)政府驻地镇(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村委会。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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