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学光)为预防重点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监督重点车辆交通违法的作用,日前,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重点车辆是指10座以上大中型载客汽车(不含教练车)、中重型货车、牵引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城市大型工程车(仅指水泥罐车、工程渣土车)、车辆所有人登记住址为乡镇(村)的7座以上(含)9座以下(含)载客面包车。
石家庄市交管局指挥中心85858000
桥西交警大队 85858468
新华交警大队 85858480
长安交警大队 85858530
裕华交警大队 85858550
高新区交警大队 85858580
石炼交警大队 85858640
矿区交警大队 85858902
正定新区交警大队 85858889
赵县交警大队 84941154
高邑交警大队 84031984
栾城交警大队 88032402
元氏交警大队 84623343
赞皇交警大队 84221236
井陉交警大队 82023666
鹿泉交警大队 82012686
晋州交警大队 84322814
藁城交警大队 88160548
行唐交警大队 82981580
无极交警大队 89222122
深泽交警大队 83521952
灵寿交警大队 82521681
平山交警大队 82919116
新乐交警大队 88597410
正定交警大队 88718777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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