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5月13日电 (乔慧)今日,从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诚信自律,强化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按照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和“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的要求,进一步倡导餐饮服务经营者创新管理机制,改善经营条件,规范操作行为,自觉接受监督,以“明厨亮灶”为载体,着力构建“企业诚信经营,公众参与监督,政府高效监管”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提高餐饮食品安全水平。到2018年底全省餐饮服务单位完成“明厨亮灶”不少于6500家。
“明厨亮灶”三种模式
该《方案》明确,根据餐饮单位具体实际,主要采用三种推进模式:“开放式”厨房。厨房与餐厅在同一场所、同一空间、同一视野中。消费者在就餐场所即可观看到食品制作的主要过程或全过程;“橱窗式”厨房。厨房用透明玻璃与就餐大厅隔开,就餐者可通过玻璃橱窗观看到食品制作过程和相关情况;“视频式”厨房。在凉菜间、面点间、烹饪间、备餐间等厨房加工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在就餐场所等醒目位置设置显示屏,向消费者公开本餐饮单位进货查验、后厨加工、清洗消毒等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实现“操作可直观、画面可存储、问题可追溯”。
同时,餐饮服务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或综合使用上述多种方式,使相关人员能通过相应的位置、窗口、屏幕、平台观看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情况,及时了解食品安全管理状况。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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