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自文件下发之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由1%降至0.5%,新费率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政策要点
新政开始时间:文件下发之日起
新政影响群体:企业及企业职工
新政持续时间:暂按两年执行
新政具体内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由1%降至0.5%
本市今年连续两次降低社保费率
此次调整是本市第二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费率降低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企业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工增收。
此前,本市在今年2月初推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第一批20项政策措施,提出降低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其中,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缴纳生育保险费率由0.8%降至0.5%;缴纳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最低标准由0.5%降至0.2%,最高标准由2%降至1.9%,调整后综合费率水平由0.67%下调至0.54%。对困难企业暂缓征缴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缴纳医疗保险费可按大病统筹模式,费率由11%下调到8%。
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标准不降低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五险”基金征收与待遇发放两者并不直接挂钩。社保待遇发放高低,主要取决于国家和各地已经制定的待遇计发或报销管理办法,除部分基础养老金待遇外,其他社保待遇与缴费费率高低并不直接相关。
此外,目前本市的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基金普遍收大于支、结余较多:根据天津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显示,去年全市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1亿元,支出10.6亿元,滚存结余16亿元;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亿元,支出10亿元,滚存结余20亿元。因此,适度下调缴费费率不会影响保险基金正常运行。
企业和个人社保负担有所减轻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表示:要“让企业多减轻一点负担,让职工多拿一点现金”。今年公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也提出,要下调五险一金缴费比例,为企业降低成本。此次社保费率降低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
专家表示,受减负政策影响最大的将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以及初创型企业,企业运营成本将降低,有助于提高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站在员工的角度,在企业缴费下调的同时,个人的缴费费率也在下降,月薪5000元的企业职工,此前按1%缴纳失业保险费,每月需缴纳50元,个人费率下调至0.5%后,每月只需缴纳25元,那么每年就能多拿到工资500元,到手工资多了。
降费率执行两年,不是长期政策
去年,我国曾降低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与去年降费率的方式不同,今年采取的是阶段性降低费率。
据介绍,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的是部分积累的筹资模式。尽管目前基金运行平稳,基金结余不断增加,但应充分考虑并积极应对经济新常态以及日趋严重的人口老龄化的影响,确保百姓老有所养。因此,目前降低费率只能是临时性的、阶段性的,期限不宜过长。
失业保险自2015年3月1日起各地大多已根据国务院决定降低了费率,加上当前去产能对企业富余职工的安置中,失业保险还要承担稳岗补贴的职能,再次降低费率后多数地区需要动用累计结余,也不能作为长期政策。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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