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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将取消社会办医机构数量和地点限制

来源: 天津日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社会办医院是满足市民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可以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以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需求,还可以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服务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5月30日从天津市卫生计生委获悉,为了加快推进社会办医项目建设,天津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以及口腔疾病、老年病、慢性病和精神疾病等诊疗机构。到2020年,天津将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1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使社会办医床位总量占同期医院床位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并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

到2020年,天津将利用胸科医院、天津医院天和院区、环湖医院等公立医院迁址新建后的原址引进社会资本,建设独立的社会办医机构。在静海团泊健康产业园、西北部武清、宝坻等交通节点地区和滨海新区等地,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契机,通过与首都大医院合作共建高水平护理院和康复医院,吸纳首都优质医疗资源新建医院、开办分院、组建医疗联合体或医疗集团、开展专项技术合作等,建立区域双向转诊、医学检查结果互认等机制,支持建设天津团泊国际糖尿病医院项目、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等大型医疗卫生服务项目。推进高品质、规模化、专科化的健康体检、健康咨询、中医保健、养老养生、医疗旅游等健康管理,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和医疗器械、药品、保健用品等与健康相关产品,全方位促进健康产业发展,提高公众健康水平。

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各区县卫生计生管理部门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的政策文件,清理、消除不合理的阻碍社会办医发展的政策障碍,对已经开业运营的社会办医机构在学科建设、技术交流、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共享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公立机构一视同仁。在符合相关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机构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同时,放宽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引导社会举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社会举办医院合理配备大型医用设备。加快办理审批手续,对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举办医院,按照规定予以批准,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市卫生计生委还要求各级卫生计生管理部门对已经开业运营的社会办医机构在学科建设、技术交流、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共享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都要与公立机构一视同仁。将社会办医机构纳入本地医疗服务管理体系,着力加强社会办医机构信誉建设、品牌建设,不断提高其服务质量和水平。对在建的社会办医项目,要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努力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各区县要重点关注本区域社会办医重点建设项目,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给予支持,确保相关项目今年按计划完成建设,早日开诊运营。

另外,本市今后还将进一步完善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的相关政策,减少运营限制,公开区域医疗资源规划,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探索建立公立资源与社会办医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机制,促进资源合理流动和共享。支持社会举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完善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完善财税价格政策,社会举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鼓励政府购买社会举办医院提供的服务。加强行业监管,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与此同时,本市也将加强对社会办医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和医疗欺诈行为,查处租借执业证照开设医疗机构和出租承包科室等行为,严惩经查实的恶性医疗事故、骗取医保资金、虚假广告宣传、诱导和过度医疗、违规开展临床技术和超范围服务、推诿患者等行为。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纪录,推进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对严重违规失信者依法采取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引导社会办医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树立良好行业形象,促进其有序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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