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2日电 (赵青)2016年6月1日,北京市文化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在石景山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天竺综合保税区文化保税园、朝阳区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和平谷区中国乐谷园区,允许外商投资者独资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在全市范围内提供服务”这一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中的文化政策的实施,做具体事项发布。
发布会上,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推进处处长赵珲介绍, 2015年10月2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北京暂时调整有关的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提供了必要的法制保障。目前,在四个区域——石景山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天竺综合保税区文化保税园、朝阳区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和平谷区中国乐谷园区,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的审批工作已准备就绪,有关企业可申请办理。
申请具体步骤分四步
发布会上,北京市商务委、北京市工商局分别结合各自职责介绍了外商独资设立演出经纪机构企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注册等前置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具体事项可在商务委和工商局网站办事大厅中进行查询。
目前,北京市文化局作为文化领域试点政策的主办单位,已经在“北京市文化局官网——北京文化热线网站”上发布了在北京市特定区域设立外商独资经营演出经纪机构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及办事指南。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大致流程为四步,第一步到选择的特定区域管理部门办理确认函;第二步到商务部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第三步到工商管理部门办法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第四步到市文化局申请外商独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审批。
其中,外商独资经营演出经纪机构的申请条件是,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文件;依法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注册地址在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石景山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北京平谷国家音乐产业基地(中国乐谷);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文化保税园。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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