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 > 国内国际 > 国内新闻 > 正文

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速

来源: 经济参考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对他们的成长给予更多关爱帮助;确定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措施,更大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决定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持续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会议指出,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推进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更大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对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培育新动能,增强发展内生动力,迈向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确定,一是简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将直接费用中多数科目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年度剩余资金可结转下年使用,最终结余资金可按规定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二是大幅提高人员费比例。用于人员激励的支出占间接费用比例从原来最高5%提高到20%。对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及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按规定标准开支劳务费。三是差旅会议管理不简单比照机关和公务员。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研究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确定业务性会议规模和开支标准等。四是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可自行采购和选择评审专家。对进口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五是合理扩大中央高校、科研院所基建项目自主权,简化用地、环评等手续,对利用自有资金、不申请政府投资的项目由审批改为备案。同时,要落实和研究完善股权激励政策,建立科研财务助理等制度,精简各类检查评审。高校和科研院所要强化自我约束意识,完善内控机制,确保接得住、管得好,营造更好科研环境。

实际上,早在2014年3月和12月,国务院就先后印发《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和《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对中央财政科技计划和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做出过全面部署。文件明确,经过三年过渡期,2017年将全面按照新的科技计划体系和管理机制运行。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全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简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意义重大。目前科研领域的改革已进入深水区,能够将预算调剂权下放,遵循了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而在细节方面,不仅取消了劳务费的比例限制,还将设备采购管理、差旅费管理等部分进行了较大幅度改革,应该说严格执行并落实了政府治理在科研领域的改革方向,是一次重大突破,需要积极落实中央精神,把改革落到实处。

万里常安研究院研究员吴琦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作为深化科研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推进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是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的客观要求,也是秉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思路、培育和升级经济发展新动能、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

吴琦表示,推进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立足点在于理顺政府与科研机构的关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科研管理体制和方式。首先该放的权一定要放足,简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充分调动科研机构主动性和积极性;其次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合理扩大基建项目自主权,精简各类检查评审,实现放管有效结合;最后该做的事一定要做优,大幅提高人员费比例,研究完善股权激励政策,让科研人员真正享受创新红利。

责任编辑:白岚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