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赵鹏)市人社局13日宣布,自2016年6月13日起终止与中国舰船研究院北京舰船医院等16家定点医疗机构及1家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协议。
这次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北京舰船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状态变更的通知”的规定,经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自2016年6月13日起终止以下16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及1家定点零售药店《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
据了解,终止协议后上述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将不再承担医疗保险任务,参保人员在上述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名单列表
1.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街道荣丰社区卫生服务站;
2.北京市西城区椿树街道魏染社区卫生服务站;
3.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公司卫生所;
4.北京市朝阳区将台地区东八间房社区卫生服务站;
5.北京市朝阳区东风街道石佛营西里社区卫生服务站;
6.中国舰船研究院北京舰船医院;
7.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医务室;
8.北京市朝阳区金盏地区雷庄社区卫生服务站;
9.北京市朝阳区金盏地区西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10.北京市海淀区北下关街道皂君庙社区卫生服务站;
11.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门诊部;
12.中国人民解放军66400部队骨病专科医院;
1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门诊部;
14.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工程学院医院;
15.北京燕化凤凰医院化工四厂综合门诊部;
16.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医院(北京市怀柔区雁栖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陈各庄社区卫生服务站;
17.嘉事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海淀镇药店。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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