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记者获悉,市公安局决定从现在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废弃机动车“清缴行动”。
清缴行动期间,交警将对路上、居民小区内长期停放,经宣传和告知仍未移除的废弃机动车,依法拖移至交通违法车辆停车场,并逐车登记、建立档案。
同时,还将加强对车辆维修行业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车辆维修行业周边废弃车、报废车辆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严格查处报废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对违法车辆依法扣留。
对依法拖移的废弃机动车,交警将逐车进行核查,达到报废标准的予以强制报废。对经核查虽未达到报废标准,但经公告期满后仍无人认领的,也将予以强制报废。牛莉制图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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