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是广大参保人员的健康保障,医疗保险基金是医疗保险制度正常运行的基础,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7月20日,本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聚焦医保问题,邀请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的有关专家做客本报,为读者解答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有关情况及防范医疗保险骗保的有关措施。医保专家还通过热线电话就读者提出的一些问题做了详细解答。
本期嘉宾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副局长
陈学静
城镇居民参保管理处处长王 宏
医疗监察处副处长程 实
从7月起,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将从4060元/月调整至4253元/月。按6.8%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缴费标准为289.2元/月,按10%比例缴费的灵活就业在职人员缴费标准为425.3元/月。
与调整前相比,按6.8%比例缴费的参保人每月将多缴13.12元,按10%比例缴费的参保人每月将多缴19.3元。为了减轻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压力,沈阳市2016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4253元。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办理流程
一、申请条件
在本市从未参加过医疗保险并符合参保条件的,首次办理医疗保险的人员。
1.《沈阳市城镇灵活就业等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适用于市级统筹范围内,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按灵活就业身份退休人员、自由职业者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明确劳动关系等人员;
2.凡是本市市级统筹范围内具有本市居民户籍的农业户口居民,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3.农业(外地)户口的从业人员,在本市已随原单位参加医疗保险的,失业后继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并从事自由职业的、同时以个人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
4.2008年年底前,已经认定的国有和集体破产、困难企业的在职职工;
5.外地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已参加本市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的人员;
6.参加本市个体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外籍人员;
7.自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宗教神职人员;
8.依据相关文件经特别批准,允许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
二、办理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A4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与本人页),如需代办加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2004年1月1日以后领取过失业保险金(携带《失业证》)/参军(复员证)/在全日制学校就学(毕业证书)/出国留学人员(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刑满释放人员(刑满释放证明);
3.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4.宗教神职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由本人或代办人持相关材料到所属医保局办理参保手续,并领取打印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登记单》和《医疗保险费银行缴费通知书》;
2.本人或代办人持《医疗保险费银行缴费通知书》在当月20日前到选定的银行按核定金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3.本人或代办人于参保次月1-15日持《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登记单》、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彩色照片到所属医保局领取社会保障卡和《就医手册》;
4.领取社会保障卡后,于当月20日前到选定的银行服务网点开通金融功能,实现社会保障卡代扣代缴医疗保险费的功能。
专家提醒:
医保行骗主要有四种手段
不法分子利用手机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冒充医保局工作人员,假借医保卡欠费、医保卡故障等名义实施的欺诈行为呈现多发态势。不法分子实施医保电信诈骗主要是骗取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及密码等个人私密信息,进而在骗取参保人员信任后要求参保人员提供银行账号汇款,以达到其诈骗的真实目的。这些假冒医保工作人员的不法分子惯常采取四种手法:
称参保人的医保卡被人盗用在异地非法消费已被立案侦查,要求参保人将卡内剩余款相同金额的现金作为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
称参保人的医保卡违规消费,要求参保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省、市医保中心(一般为省、市医保中心法定休息时间)接受处罚或将违规消费费用以现金方式存入指定账户
称参保人只需向指定账户存入一定金额的开通手续费,其医保卡即可全家使用
称省、市医保中心实行惠民政策,参保人只需向指定账户存入一定金额的税金,省、市医保中心就会向其医保卡内派发相应金额医保基金
医保专家郑重提醒广大参保人员不要轻信涉及医疗保险的任何电话和短信,不要将个人私密信息泄露他人,更不要向非医疗保险专用缴费账户进行转款,如遇不明情况,请及时拨打沈阳医保局人工服务热线电话62161771、语音电话96856进行咨询。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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