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沈阳7月30日电(边晗)7月29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全省贯彻实施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在询问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就我省物业服务等情况对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等部门进行专题询问。
本网从会议上获悉,从今年7月份开始,辽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养犬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小区居民违规放养大型犬、烈性犬所带来的扰民、伤人等问题。省公安厅副厅长咸金奎表示,将加强对遛犬较为集中的时段和路段以及居民小区、街道的执法巡查。对发现违规行为进行教育仍不改正的,依法严肃处理。
小区内7种情况可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潘学俊表示,对小区内电梯故障,消防设施故障,屋面、外墙渗漏,二次供水水泵运行中断,排水设施堵塞、爆裂,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以及其他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7种紧急情况,建立维修资金使用的绿色通道,可以不经过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直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不能聘请物业的老小区可由街道等部门托管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助理巡视员陈学军介绍,全省目前共有4400个老旧小区,建筑面积大约有1.3亿平方米。至2015年底,辽宁省共完成棚改138.5万户,今年14万户,明年预期还有9万户左右。
由于目前没有专业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普遍存在收费较低、收费难,居民消费水平比较低,用收费来解决物业管理所需经费很难,所以建议街道办加大支持力度,确保社区托管工作给予经费保障。
同时,建议基层政府和街道办提供公益性岗位人员来解决人员管理的问题。弃管老旧小区改造后续管理中,有条件的,要成立业主大会、业委会,由业主大会决定管理模式,实施自主管理。具备条件,可以聘请物业企业进行管理。不具备条件的,由街道等相关部门托管。
责任编辑:郝杰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