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 > 环渤海 > 正文

辽宁:失独老人或将获得更大扶助

来源: 人民网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人民网沈阳7月29日电(边晗)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举行的分组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

我省人口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截至去年底,全省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879万,占总人口20.6%。近年来,我省在建立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需要通过立法形式予以总结、固化。社会各界对完善养老法律制度也越来越关注。

此次修订新增内容主要包括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优待和宜居环境等方面的内容。《修订草案》提出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养老机构建设与运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促进老龄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相关措施,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建议,对于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用地,应予以优先安排。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老年人作为弱势群体,也是当前电信诈骗、保健品传销等违法行为的目标人群,建议在《修订草案》中增加相关内容,对这类行为予以防范,更好地保障老年人权益。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应鼓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老年人享受优惠优待的范围,增加老年人享受优惠优待的内容,通过立法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地区给予老年人更多的优惠。对失独老人群体,应当给予更高水平的扶助。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条例中有很多涉及对老年人进行优待的政策措施,建议对不同的标准和条件进行明晰,便于更好地落实。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公益宣传。

责任编辑:郝杰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