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员出台《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16〕183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企业稳岗补贴工作。这是继今年6月份起阶段性将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费率调整至0.5%后,大连市降低用工成本、稳定就业岗位的又一重大举措。
此次出台的政策规定: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2014年度、2015年度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稳岗补贴:一是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二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三是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目标;四是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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