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省政协召开《促进农村转移人口更快更好融入城市》情况通报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济青或将研究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方案,或全面取消购房落户限制。
“我省近千万人长期在城市居住生活而没有落户,不能公平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在会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巡视员耿庆海说。
目前,山东省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了流动人口依法享有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和权益保障。目前,全省登记流动人口1000万,累计制发居住证680余万张。
刘梅是济南一名普通的育婴师,去年从老家惠民县来到济南,成为一名外来务工人员,但由于没有户口,刘梅没有当地医保,生了病也不能报销,更重要的是,孩子难以转学,在老家成了一名留守儿童。“公司没有交社保,我也是一名临时工,目前的经济情况没法在济南买房,根本指望不上能够在济南落户。”
省公安厅相关人士表示,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除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外,其他城市不得采取要求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积分制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济南市辖区人口365万人、青岛市辖区人口373万,均不属于超大和特大城市,需要全面取消购房、投资等限制性措施,最大限度地放宽城镇落户门槛。“下一步,济南、青岛两市将尽快出台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方案。”这意味着济南、青岛两市或将研究全面取消购房、投资纳税、积分制等落户限制,降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推动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到城镇落户。
“我是个临时工,没法落单位集体户怎么办?”刘梅问。省公安厅相关人士表示,将进一步创新户口登记管理,出台《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放宽单位集体户设立条件,建立社区集体户。也就是群众可以把户口落在社区,为在城镇租房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创造条件。
四成流动人口愿意落户城市
在会上,省公安厅相关人士介绍,今年初,对6000名城镇流动人口落户城镇意愿抽样调查:仅有39.4%的城镇流动人口愿意将户口迁入城市。省住建厅巡视员耿庆海说,一是很多农民认为,将户口迁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和附着在土地以及农民身份上的权益无法保障,迁不迁户口没有多大意义。七成以上农民认为土地是家庭最重要的权益。二是农村资产流转渠道不畅通,农民资产难以变现,降低了其带资进城能力。
在进城的农民中,县城是农民进城落户的首选。据统计,我省50%农民工进城在本县内转移。但目前全省农民工整体技能水平偏低。省人社厅相关人士透露,据抽样调查显示,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42.3%,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16%,41.7%农民工未参加任何培训。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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