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沈阳市的环保绿标区将从二环路以内扩大到四环路以内所有区域,同时,沈阳市将对违法驶入绿标区的黄标车处200元的罚款。
8月22日,记者从沈阳市环保局获悉,为了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沈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沈阳市正式发布《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增设环保绿标区的通告》(以下简称 《通告》),《通告》规定,沈阳市四环路以内区域(不包括四环路)将全部设为环保绿标区。
据了解,从2014年起,沈阳市将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以及浑南奥体中心和全运村地区设为环保绿标区。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上升,黄标车等高排放车辆达到了4.8万辆以上,为了进一步防治机动车对大气的污染,沈阳市决定将绿标区的范围继续扩大。
通告中明确,9月1日起,四环路以内全部区域(不包括四环路)增设为环保绿标区,其中,沈北新区绕行段暂代替四环路规划的棋盘山隧道段,即北起四环路与 G102线交叉点,南至沈北路辉山大街交叉点,向东沿沈北路与现有四环路东北段连接。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增设环保绿标区至四环路范围,基本覆盖全部市辖区行政区域,限行面积达1254平方公里,将为沈阳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起到很大的作用。”
《通告》还规定,每日7时至19时,未取得绿色环保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禁止在环保绿标区域内行驶,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除外,机动车违法驶入绿标区域的,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据介绍,《通告》正式实施后,黄标车在禁行时段内驶入绿标区内,将由公安交管部门处200元罚款。
目前,沈阳市公安交管部门已经启动绿标区电子警察系统12组,2016年计划增加15组,对在绿标区违法行驶的黄标车进行抓拍; 此外,公安交管部门还会同环保部门联合开展路面执法,查处在绿标区内违法行驶的黄标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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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
今年年初,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要求今年底前全省要完成全部黄标车淘汰任务。为加速推进黄标车提前淘汰工作,沈阳市政府设立了专门的淘汰补贴资金。
据介绍,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管理工作由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服务业委、市交通局和市财政局联合执行。目前,各相关职能部门正在积极开展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有关工作程序后,有关部门将正式对外发布 《沈阳市淘汰黄标车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等,正式开始办理淘汰黄标车补贴工作。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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