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从太原市民政局了解到,根据太原市委、市政府部署,2018年,太原市将实现全面脱贫的战略目标,为此,太原市民政局推出一系列发挥社会救助作用的惠民举措。
据悉,太原市加大农村低保救助力度,实现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群低保“兜底”扶贫。实际操作中,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将农村家庭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同时,扩大低保救助范围,将脱贫建档立卡户中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残疾人及重病患者,享受低保单独立户和分类施保政策,实现农村低保向脱贫建档立卡户中特殊家庭延伸。
太原市还将全额资助脱贫建档立卡低保户参加新农合,在定点医院住院救助比例由现行的60%,提高到政策范围内的70%,重特大疾病不受定点医院住院就医的限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低保、医疗救助等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群众,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防止因故返贫。
与此同时,该市将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把脱贫建档立卡的五保对象纳入五保供养政策覆盖范围,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五保对象纳入集中供养范围;加大农村高龄与失能老人的福利补贴力度,对农村低保家庭中60周岁(含)至99周岁(含)失能老人每月补贴6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补贴300元。
此外,太原市拟在全市1502个自然村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协管员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协管员一定的工作津贴,使困难群众有人发现、有人报告、有人负责。(范珉菲)
责任编辑:白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