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获悉,自9月1日起,沈阳市户籍居民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可在全市行政区域内跨区办理,同时市局将临时身份证受理权限下放至各区(县)公安机关。
据沈阳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下月起,除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申领人仍需到户籍地区(县)公安机关办证大厅申领外,换领、补领身份证的沈阳市户籍申领人将不必到户籍地公安分(县)局办证大厅办理,而是可以自愿选择到全市的各区(县)公安机关办证大厅申领身份证,郊县居民可以在市内办证,市内居民也可就近就便选择大厅办证,实现全市通办,无障碍受理。沈阳市内跨区申领第二代身份证的需本人携带户口本自愿选择办证大厅照相、登记指纹信息,缴费办理。
同时,沈阳市户籍二代身份证申领人需要办理临时身份证的,下月起也将改变过去需要到市局户政大厅办理两个工作日后,再到市局大厅取证的流程模式,实行分(县)公安机关在受理正式身份证的同时一站式受理完成。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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