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 > 环渤海 > 正文

辽宁省住建厅:收费标准和采暖期限与去年一样

来源: 沈阳晚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省政府消息,2016-2017年度采暖费每平方米由27元调整为21元,采暖期由10月24日至4月25日……”9月9日,微信朋友圈里的一条消息让一些沈阳市民感到震惊。采暖费降低、采暖期延长……这么大的变化是真的吗?当日,记者第一时间向权威部门求证,确认这一信息纯属谣言,2016-2017年度的采暖费收费标准和采暖期限没变,仍和2015-2016年度一样。沈阳居民供热价格为26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中没有单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用户按23.3元/平方米交费,差额2.7元/平方米由政府给予补贴。

9月9日上午,市民宫女士在朋友圈看到一条消息。上面写道:“省政府消息,2016-2017年度采暖费每平方米由27元调整为21元,采暖期由10月24日至4月25日。为防止个别供热公司乱收费,请互相转发,让家人看到!市民一定要拒绝交高价费……”

宫女士表示,这条消息很快在朋友圈传播开来。一些不明真相的市民信以为真,并在朋友圈继续转发。“太假了!凭我的判断,这条微信肯定不是真的,如果任其在朋友圈传播,只会挑起社会矛盾。”

当日下午,记者向辽宁省住建厅公共事业处进行求证。公共事业处的高处长告诉记者,朋友圈传的这条微信纯属谣言。辽宁省从未有过27元每平方米的收费标准,2016-2017年度沈阳采暖费收费标准和采暖期限没变,仍和2015-2016年度一样。供热价格为26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中没有单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用户按23.3元/平方米交费,采暖期仍是11月1日至4月1日。“希望沈阳晚报能及时澄清,别让市民被不实消息误导。”

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这条供热谣言并非今年新作。市民刘先生表示,去年他就看到了类似的微信。“马上到采暖季了,采暖是个热点话题,肯定是有人故意把旧帖子翻出来换了个日期重发。”

沈阳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希望广大市民不要受微信及网络上的传言影响,多关注权威媒体的发布。

责任编辑:白岚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