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伟华 通讯员姜化礼)记者昨日从石家庄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了解到,石家庄市区2016年第二批公共保障房公开摇号分配报名工作,将于9月19日至27日进行。本次公共保障房分配对象为正在享受租赁补贴的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通过资格审核及复核的城镇中等偏下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
申请方式
低收入(含低保)住房租赁补贴申领家庭由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到单位注册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
1.购买或已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超过保障面积尚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保障对象;
2.限制行为能力和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一人户保障对象;
3.18周岁以下孤儿;
4.自动放弃配租未满两年的家庭。
实物配租 本次分配按照保障家庭的类别不同分为2个批次进行,即“优先批”和“普通批”。
(1)“优先批”
城镇低收入(含低保)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特困职工、一二三级残疾人员、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人物、见义勇为、65周岁以上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且住房面积核定为零的保障对象。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市级引进的特殊人才,在我市工作的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优抚对象、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等且住房面积为零的保障对象。
(2)“普通批”
即符合本次配租条件的其他保障家庭。
房源情况
本次分配的公共保障房房源共22个小区3864套,其中腾空清退房源共15个小区1254套,集中建设的新建和配建小区7个2610套,具体房源见附表(房源数量以最后分配为准)。
租金缴纳
公共保障房租金缴纳采用差额缴纳的方式,即承租人按照其承租房屋的市场租金核减政府补贴后的差额部分缴纳租金。政府补贴标准分为3个档次:A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保障对象,保障面积之内100%补贴,保障面积之外80%补贴;B类:收入在低保标准和0.8倍可支配收入之间的保障对象,保障面积之内90%补贴,保障面积之外不予补贴。配租房屋面积小于家庭应保障面积的,按照实际配租面积核算租金。C类: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给予租住面积30%补贴。
特别提示
申请家庭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申请保障性住房,切勿听信“交钱就可以办理保障房”。一旦发现通过非法途径申请保障房的,将立即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清退租住房屋,记入个人及单位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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