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沧州电(记者韩泽祥)日前,沧州市发改委通过官网公布了《关于对市区内清洁能源新能源空调公交车票价的批复》,沧州市区公交车票价的最新规定出炉。
批复称,根据沧州市价格成本监审调查队《定价成本监审报告书》(沧价成审〔2015〕07号)和沧州市发改委《关于制定我市清洁能源新能源空调公交车票价听证报告》,参照我省其他设区市的公交票价现状,经沧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定(会议纪要〔2016〕20号),对沧州市市区内清洁能源新能源空调公交车票价批复如下:
一、空调期间(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为供暖期;6月1日至9月15日为供冷期)票价每人次2元;非空调期间每人次1元。
二、公交IC卡(普通卡、月卡、学生卡、军人卡、伤残军人卡、老年人卡),可在市区内所有线路使用。乘客可自由选择使用公交IC卡或现币。
普通卡:乘车刷卡每次计费0.9元。月卡:职工月卡,每月50元,每月限定乘车次数100次,次数当月有效,过月作废。学生卡:每月30元,每月限定乘车次数110次,次数当月有效,过月作废。军人卡、伤残军人卡、老年人卡: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或者免费乘车待遇。
三、空调期间,普通卡、月卡每刷卡一次自动按2次普通消费计费。学生卡、军人卡、伤残军人卡、老年人卡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或者免费乘车待遇。
四、561路、901路、902路公交线票价转为正式价格。901路公交线票价非空调期间每人次2元,空调期间每人次3元。561路和902路公交线票价实行2元一票制。优惠或者免费乘车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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