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12月10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的残疾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户人员,可携带资料到户籍所在社区申请社保补贴。
这些天,沈城一些小区都张贴了“关于灵活就业残疾人及低保、低保边缘户人员申请领取社会保险补贴通知”。通知中明确,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范围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残疾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户人员。其中,低保、低保边缘户人员已在民政局享受医疗保险补贴的不重复享受,可以享受养老保险补贴。但有下述情况的不在补贴范围内:非本市户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领取私营企业营业执照;已办理退休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补贴标准为:1、基本养老保险按自由职业者身份缴费,对其实际缴费额的60%(养老保险统筹部分)给予补贴,缴费基数档次按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的60%-100%执行。2、基本医疗保险按自由职业者身份缴费,按社会平均工资的5.6%部分给予补贴。
此次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享受补贴人员全额缴费后,再给予补贴,补贴部分发放至个人银行卡中。对于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补贴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其他人员补贴期限为3年。申请期限即日起至2016年12月1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未办理者不予补办。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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