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伟广)近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省调整邯郸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邯郸市撤销肥乡县,设立肥乡区;撤销永年县,设立永年区;撤销邯郸县,将原邯郸县的河沙镇、南堡乡、代召乡划归邯郸市邯山区管辖,将原邯郸县的尚璧镇、南吕固乡、兼庄乡、三陵乡划归邯郸市丛台区管辖。
同时,将磁县的高臾镇、光禄镇、辛庄营乡、花官营乡、台城乡划归邯郸市邯山区管辖,将磁县的林坛镇、南城乡划归邯郸市复兴区管辖,将原永年县的南沿村镇、小西堡乡、姚寨乡划归邯郸市丛台区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邯郸市城区面积由原来的655.7平方公里扩大至2661.8平方公里,人口由161万增至367万。
行政区划调整区域内居民的身份证、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及出入境证件,只要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可以继续使用。各相关区、县行政区划调整前发放的工商营业执照继续有效。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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