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5日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今年山东省财政筹集资金1.02亿元,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尤其是流浪未成年人开展生活、医疗等方面的救助。
据山东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为做好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重点加强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山东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起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山东省财政今年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采取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等方式,开展对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据了解,山东省财政将综合考虑各地救助量、救助资金支出等因素,采取因素法切块分配补助资金,并授权县级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与其他各项社会救助资金统一管理、捆绑使用、据实列支,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益。(记者 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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