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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下月起停发汽车黄绿标 异地尾气检测不予认可

来源: 济南时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山东省济南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日前印发《贯彻落实国家三部委通知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悉,自11月起,济南环保部门终止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业务。环检将与安检周期一致,且应在同一地市进行。

环保部门终止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业务

继机动车“6年内免安检”出台后,环检“6年免检”政策也于今年1月1日在济南落地,凡在济南市注册登记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6年内免于环保上线检测。不过自今年年初以来,即使车辆符合免检的条件,车主还是需要每两年领取一次环保标志,并按规定粘贴,免检只是不需要上线检测尾气。

根据此次《意见》,今后车主在环检这个问题上更方便了。自2016年11月1日起,环保部门终止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业务,对新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登记、六年内免检及排放定期检验合格等车辆均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标志。也就是说,不仅仅是免检新车不用领黄绿标,定期检测合格的车辆也不需要领取了。

尾气还得测,环检通过才能拿到“安检标”

虽然环保部门下月起终止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业务,但是尾气检测并未取消。

机动车排放检验周期与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也有不用尾气检测的车辆,比如凡免于安全检验上线检测的车辆(含外地转入车辆)不再进行排放检验。纯电动汽车免于排放检验。

根据《意见》,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安全技术检验应在同一地市进行,对持有异地出具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济南不予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合格报告审核今后依然严格。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将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拍照后上传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对未经环保定期检验合格、检验报告未签字盖章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比如一辆车已经不再享受“6年免检”政策,安检时需同时完成排放检测,两项检验均合格了才能拿到安检标志。

不发环保标,机动车排放监管会弱化吗

终止环保标志核发工作,不意味着对机动车尾气管理的放松。《意见》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在车辆集中停放地、维修地重点加强对货运车、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车等车辆的监督抽测力度,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通过遥测监测等技术手段对上路行驶机动车进行监督抽测。对监督抽测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告知车主及时维修治理并复测。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法查处排放明显可视污染物、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协助环保部门做好对市民举报投诉机动车环保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工作。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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