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25日从省卫计委获悉,全省各地加大农村贫困居民医疗保障力度,新农合政策重点向贫困居民倾斜。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减免农村贫困居民参合费用2200余万元。
截至目前,沈阳、大连、鞍山、丹东、营口、阜新、辽阳、盘锦、葫芦岛、绥中县10个地区的56个统筹县(市、区),实现了农村贫困居民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据了解,沈阳市在巩固22种重大疾病保障的基础上,将肝癌、膀胱癌、甲状腺癌、再障、儿童脑瘫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贫困农民新农合报销比例从70%提高到80%;今年前8个月,大连市医疗救助贫困居民10.5万人次,新农合补偿11134.89万元,医疗救助2852.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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