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春天,自治区商事制度改革正式拉开大幕,2年半的时间,近千个日夜,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风雨无阻、砥砺前行,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关,将内蒙古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推向纵深。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供给侧改革元年,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认真落实牵头任务,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创造了一项项骄人战绩。
——市场准入方面:在全面实施注册资本和工商登记改革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让创业者更加方便快捷地进入市场。一是积极推进“证照合一”改革。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配合下,呼和浩特、包头、呼伦贝尔、赤峰、乌兰察布、鄂尔多斯、满洲里等7个盟市在6月8日同步启动企业“五证合一”试点改革。随后报请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于8月31日在全区实施。同时,以阿拉善、鄂尔多斯、乌兰察布等盟市为试点,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二是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公布了159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自治区人大、政府将15项自治区本级设定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各地以不同形式进行工商登记“双告知”(即工商部门登记时,告知市场主体要取得相关许可,告知相关部门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相关部门将许可和监管信息反馈给工商部门)。三是深入推进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改革。报请自治区政府修订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规定》,深入探索“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改革。四是试点推进简易注销改革。在呼和浩特市试点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探索解决企业“退出难”问题,有利于尽快盘活市场资源。五是稳步推进全程电子化改革。选取鄂尔多斯、巴彦淖尔等盟市为企业名称网上预核、企业登记材料网上预审试点,目前已为5577户企业在网上办理了相关业务。在赤峰市试点的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市场监管方面: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明确划分各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责任,为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一是不断完善信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内蒙古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国务院建设“全国一张网”部署稳步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建设,其中的公示平台改造正在实施、协同监管平台建设正在招采、数据平台建设正在论证,建成后可实现企业信息全量归集公示和跨部门跨地区共享利用。建立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大力推行“双随机”抽查机制。二是积极推进信息归集和联合惩戒。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公示了172万户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和9907件行政处罚信息;其他政府部门公示行政许可信息3.46万条、行政处罚信息4537条、司法冻结信息317条。三是更加突出市场监管执法。在全系统开展“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红盾护农”“红盾网剑”“保护商标专用权”“打击虚假广告”“打击霸王条款”等专项行动和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已查办案件4164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四是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开展重点商品质量专项整治,优化重要商品、成品油、农资质量抽检。今年已在盟市举办12场“月月3·15”活动。今年以来,全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2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59.63万元,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改善了营商环境。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一系列改革新政落地生根,再次降低了市场主体制度性成本,改善了营商环境,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业创新动力。今年以来,全区市场主体增量明显,新登记市场主体29.09万户,同比增长14.3%,平均每天新登记1003户;新增注册资本(金)5343.33亿元,同比增长78.6%。到目前,全区市场主体达到171.98万户,注册资本(金)3.81万亿元。
缓解了就业压力。全区个私领域从业人员达到513.71万人,今年以来新增62.21万人,在经济下行压力巨大的情况下,对促进就业、维护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了信用监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收录市场主体信息8720万条,访问量1.33亿次,开通以来日均访问量近20万次,成为全区访问量和查询量最高的涉企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实施信用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
助力了创新发展。第三产业新增市场主体占新增总量的89.18%,新产业新业态快速增长,小微企业大量产生,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提供了条件,有助于顺利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目标。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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