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 > 国内国际 > 国内新闻 > 正文

300万名老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

来源: 北京日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本报讯(记者 陈雪柠)记者近日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截至今年9月底,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302.99万名“老赖”依法进行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任职限制,目前限制“老赖”66954人(次)。

债务人欠债不还、不守信用、逃避债务、规避执行一般被称为“老赖”。工商总局表示,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企业相关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其中,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据悉,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已自2015年12月1日全面上线运行。对企业失信被执行人,工商部门将依法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对现有失信被执行人已在企业任职的情况,将在梳理、统计、分析和甄别的基础上,适时启动责令企业纠正违法行为的工作。同时,工商总局表示,将联合更多部门,继续加大对各领域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惩戒力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责任编辑:白岚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