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称《意见》)。《意见》中指出,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太原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全部享受由国家提供的免费教科书。
明年起太原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将享受免费教科书
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政策。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学生每年在校天数均按250天计算。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扩大享受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覆盖范围,提高资助标准。所需资金由县(市、区)财政解决。
民办学校在获取政府部门核拨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后,等额减收由学生负担的学费。2016年春季学期已经收取学杂费的学校,在收到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一个月内,按相应标准足额退还给学生。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民办学校(含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在现收费标准基础上,按照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等额减收学生学费。
明年起太原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将享受免费教科书
此外,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对适龄重度残疾学生开展送教服务,并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学校公用经费;太原城六区所属小学及市直属小学本着服务学生、方便家长原则,在国家规定的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后延长一小时提供免费托管服务。(李思茗)
责任编辑:白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