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春炜)昨日,石家庄市供热管理中心发出《公告》,针对石家庄西岭供热公司、石家庄河海供热公司两个公司出现的供热问题,石家庄市供热管理中心依据《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之规定,对石家庄西岭供热公司、石家庄河海供热公司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自11月7日供热试运行以来,石家庄市大部分供热企业严格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部署,提前带热运行调试,消除供热隐患,11月15日正式供热后,石家庄西岭供热公司、石家庄河海供热公司没能落实市政府要求,多个小区不能实现连续、保质、保量达标供热,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北京、郑州、石家庄市供热专家现场解决问题,加快实现正常供热。
针对两个公司出现的供热问题,石家庄市供热管理中心依据《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之规定,对石家庄西岭供热公司、石家庄河海供热公司依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处罚结果将在媒体公布。为提高热电三厂区域供热质量,石家庄市政府已责成西岭供热公司委托管理水平高的供热公司对该区域供热运营进行托管,确保该区域居民过一个温暖的冬天。
为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石家庄市政府将对供热考核排名后3名的供热企业进行约谈、限期整改;对造成大面积停暖或供热不达标、出现问题较多的供热企业将依法警告、处罚;对问题严重的企业缩减供热许可范围直至取消供热资格,由管理先进、技术过硬、信誉良好的企业接管。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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