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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举报生产安全事故 最高奖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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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宗苗淼)22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安全生产举报专项新闻发布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关于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通知》进行了解读,其中明确,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最高奖励举报人10万元。

奖励标准: 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最高奖10万元

我省将发动人民的力量,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事故隐患和瞒报事故者,经核查属实,将给予奖励。

举报非法的: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液氨、液氯、硝基类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窝点,非法生产、批发、销售烟花爆竹,非法开采煤矿和非煤矿山的,给予举报人10000元奖励。上述非法行为存在时间长、规模大、危害程度严重、发生事故后易造成群死群伤等严重后果的,经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50000元奖励。举报其他行业非法行为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

举报违法的:举报液氨、液氯、硝基类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等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上述违法行为存在时间长、危害程度严重、发生事故后易造成群死群伤等严重后果的,经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10000元奖励。举报其他行业违法行为的,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举报隐患的:举报重大事故隐患的,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举报一般事故隐患的,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等级,分别给予举报人5000元、20000元、50000元、100000元的奖励。

举报渠道: 打电话12350等方式举报

记者了解到,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2350”,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

如果您发觉,有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执法主体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或者有瞒报谎报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都可以积极联系省安监局。

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由举报人通过12350举报电话或其他方式提供本人银行账户,由安监部门按程序审核,兑现奖励。

记者了解到,河北省政府曾在2004年出台过《河北省奖励举报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暂行办法》,当时奖励金额是800元到10000元。而此次,省安监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通知》把举报奖励的最高限设在10万元。我省借鉴了其他省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这个奖励标准相对来讲也是最高的。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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