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晓华)省人社厅、省残联日前印发《2017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在1月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创业。
此次活动的援助对象有五类人群:一是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工停产企业职工;二是残疾登记失业人员;三是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劳动者等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四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五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活动中将提供精准服务,实施“职业介绍行动计划”。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和残联将根据援助对象的技能特点和就业意愿,帮助制定可行化求职计划,提供个性化职业指导,主动为其提供至少3次职业介绍,并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对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档立卡,实行“一对一”再就业帮扶。
对符合失业保险条件的,纳入失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对有就业愿望的,推荐介绍再就业岗位,落实好企业吸纳岗位补贴等政策;对有创业愿望的,优先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孵化、社保补贴等政策支持;对通过市场确实无法就业的困难人员,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真正做到“转岗不下岗、下岗不失业”。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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