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电 (记者张枨)近日,内蒙古印发了《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牧民培育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了新型职业农牧民的培育对象、体系及形式,同时制定和落实多项扶持政策。
意见指出,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要以生产经营型职业农牧民培育为主,兼顾专业技能和专业服务型培育,每年培育1万人以上,力争到2020年培育新型职业农牧民5万人以上。经过5年的努力,探索构建起内蒙古职业农牧民培育的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的制度体系。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健全新型职业农牧民档案,为实施动态管理、落实扶持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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