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记者从省中小企业局了解到,全省有272家小型企业2016年成功升至“规模以上”,达到“小升规”奖励标准。
此次奖励范围为省统计局提供的2016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小升规”工业企业名单内的企业。对于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省财政将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奖励资金不得用于人员工资及购买车辆等消费性支出。
经企业申报、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实地踏勘、核对资料、进行社会公示、提出资金分配建议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下达资金。各市、县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小升规”企业的实地指导、跟踪管理、后续服务等工作;并对“小升规”企业奖励资金进行绩效考核和管理。
此外,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我省中小企业规范发展,加快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步伐,我省今年开始,对当年股份制改造成功的中小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晋帅妮)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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