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记者从省司法厅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近日省司法厅制定出台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12项具体措施,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12项措施包括,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纳入“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努力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在全省开展“百名法学专家百场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报告会”活动;建立律师服务重点项目签约备案及跟踪考核制度,组织优秀律师为全省2885个亿元以上项目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依托沈阳、大连、营口市律师协会,组建3个律师法律服务团,通过为政府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风险评估报告等方式,为自贸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建成“12348”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社区(乡村)选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年底覆盖率要达30%以上;积极推动全省公证机构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开辟绿色办证通道,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和即时办证制度;组织全省1139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力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积极开展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等业务,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实行统一登记管理和规范管理; 选派500名法律援助律师进入各级信访大厅值班,推进法律援助走进政府信访大厅;加大刑释人员释放前专业技术培训力度,做好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成立司法厅行政审批处,扎实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其他次要材料或手续有欠缺的审批事项,应当受理审批,并限期补齐补正;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强化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执业监管。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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