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方便老年患者就医
9月底前辽宁省属医疗机构全开通老年人绿色通道
涵盖挂号、就诊、收费、化验、取药、住院等环节的全部或大部分
今年9月底前,我省明确以市为单位,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的开通率达到90%以上,三级医疗机构绿色通道开通率达到80%以上;省属医疗机构要达到100%。
日前,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服务绿色通道的通知》提出上述内容。
《通知》提出,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为老绿色通道”的主体为全省各级医疗机构,服务对象为60周岁以上的符合相关条件就医的老年人。
《通知》要求,全省医疗机构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医养结合工作需要,建立或完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绿色通道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要包含本医疗机构内部相关部门及其职责、内部相关部门协调机制、一般流程和应急流程等为老服务绿色通道的明确要求,细化方便老年人就医的具体内容。
各医疗机构要有方便老年人就医优先明显的标识。
标识要体现现代医疗机构敬老文明的精神,能够营造良好温馨的社会氛围。标识由实施主体个性化确定。
绿色通道内容根据本单位实际,应涵盖挂号、就诊、收费、化验、取药、住院等环节的全部或大部分,并在绿色通道的相应位置设立“老年人优先”的标识。
对于凭相关证件年龄在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高龄老人,以及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就医时,要给予佩戴“优先就诊”的标识,提供更加优先服务。
全省各医疗机构在开设为老服务绿色通道的同时,有条件的要开展导诊、陪诊、饮用水、花镜、推车、轮椅等延伸服务,举办老年人健康讲堂,打造敬老爱心团队,服务老年患者。
2017年9月底前,以市为单位,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的开通率达到90%以上,三级医疗机构绿色通道开通率达到80%以上;省属医疗机构要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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