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沈阳市招考办获悉,沈阳市2017年符合高考加分、优先录取条件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将于本月14日结束,由省、市其他部门负责审核的项目,其审核登记时间以相关部门要求为准,最后截止时间为4月28日。
特别提醒考生注意的是,除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和“双语”信息由市招考办从高考报名信息库提取,考生本人不用另行申报外,其他所有符合高考加分或照顾录取条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请。
此外,沈阳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将于近日开始,4月底结束。沈阳市招考办提醒考生,严禁出现由他人替检或涂改《体检表》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体检结果造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考生的具体体检时间,由各区、县(市)招考办和指定的体检医院,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往届考生、其他社会考生须按报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应届考生须按毕业学校)通知要求,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报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统一打印的《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体检结束后,若考生对体检结论存有异议,可于5月15日前向区、县(市)招考办、卫计委提出书面申请,由市招考办、卫计委统一安排考生到省指定的终检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作为终检医院,沈阳市胸科医院作为结核病终检医院)进行复检。
沈阳市卫计委和市招考办体检工作监督投诉电话:市卫计委23412371、市招考办22700719。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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