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要求,省质监局研究决定,自今年4月起,取消我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该项收费取消后,发证检验工作不会停止。各承检单位仍将按照相关要求,对许可证送检产品进行检验,包括发证、延续、先证后核等。为方便结算,各企业提交发证检验样品时,需提供受理决定书、审查计划等复印件,并进行确认。
(蔡静)
责任编辑:白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