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前总统奥巴马2015年签署的暂停法定债务限额法案已于今年3月到期。4月28日之前,如果总统特朗普的新预算提案没有得到国会批准,或未取得短期延长政府财政开支的授权,美国可能重演2013年政府关门的“闹剧”。
过去百年间,美国此类债务危机反复上演,其根源在于美国自1917年开始实施的国债规模管理制度。此前,美国采取逐次审批的国债规模管理制度,以提高财政灵活性和政府资金筹措效率,后改为实施余额上限管理制度。联邦政府借款无需每次审批,只要借款总额低于国会规定的上限即可,债务上限由此产生。
然而,所谓的债务上限既无理论依据又无事实支持。由于现实中很难形成对科学合理债务限额的精准判断,债务上限管理的有效性大打折扣。一方面,大量有关主权债务可持续性的研究停留在理论层面,并未能给出一个在实践中具有普适性的量化标准;另一方面,由于财政政策和经济状况不同,各国政府债务积累的路径和规模也无定式。
在这种情况下,设定债务限额客观上并未对美国政府不断突破债务上限、借新债还旧债形成有效制约,反而导致其自身债务余额和违约风险不断累积。据统计,1940年至2013年间,美国曾91次调整债务上限,其中36次永久性提高,54次暂时性提高,1次下调,调整周期不超过10个月。为此,标准普尔公司曾于2011年首次调降美国长期主权信用评级,并在声明中明确指出“美国仍然拥有高收入、高度多样化和灵活的经济优势,但不足以弥补美国政府巨大的财政赤字风险”。
更重要的是,在历次债务上限调整过程当中,尽管宏观经济因素依然起决定作用,但党派之间的利益交换越来越多地掺杂其中,使债务上限的调整逐渐跳出单纯的经济范畴,沦为党派政治斗争的工具。
受次贷危机以来经济刺激政策的影响,近年来美国债务进入了负债激增期,特别是近来受减税和加大财政支出的政策影响,美国债务触及上限并引发债务危机的可能性再次加大。即便如此,鉴于美元在当前国际货币体系中的主导性作用,以及美国在全球经济金融的中心地位,美国始终保有通过债务货币化方式解决危机的能力。所以,严格意义上的美国债务违约并不可能出现,至多有可能受党派斗争的影响而出现暂时性的技术性债务违约。
可以预见,本次债务上限危机的解决方式很可能与以往并无二致:在经历过长时间的党派斗争后,国会最终同意再次提高债务上限。但是,根植于现行体制框架内的美国债务管理制度问题,并不会因此结束,美国政府依靠无限借贷以支持经济增长的模式并未终结,以政治斗争解决经济问题、并且绑架全球经济金融市场的做法并未妥善解决,这不仅无益于美国经济持续复苏和投资者信心的建立,对全球经济增长的前景亦会有负面影响。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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