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记者从沈阳海关获悉,目前,我省万余家外贸企业中仅有34家备案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所占比例不足1%。沈阳海关呼吁正在深耕海外市场的企业,尤其是拥有自主品牌的企业,及时到海关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备案,以便获得海关的主动保护措施。
随着我省外向型经济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外贸企业都创立了自主品牌,但企业大多把精力放在埋头创品牌和抓质量方面,对出口品牌的保护意识却非常低,经常出现品牌被不法分子仿冒出口,影响海外市场份额,降低品牌海外声誉的现象。
沈阳海关法规处负责人表示,我国从1994年开始实施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将其拥有的商标专利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的法律状况、使用该权利的商品以及侵犯该权利的货物进出口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海关总署的制度。但知识产权属于公民的“私权利”,只有权利人提出保护申请,海关才能介入,因此还得依靠企业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主动出击。
据介绍,目前权利人向海关提出保护申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向海关总署提出知识产权保护备案,备案期限可以达到10年,且无需交纳备案费。期限内海关只要发现进出口商品侵犯已备案的知识产权,就会主动与权利人联系,开启知识产权保护程序。另一种方式是权利人向海关提供准确的侵权嫌疑货物的出口日期、口岸、船次号等详细线索,进出境地海关就能立即启动知识产权保护程序,对相关货物进行查扣等处理。
据悉,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申请程序并不复杂,《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已有详细规定,可以在中国海关门户网站的办事指南栏目中查阅,或拨打海关12360服务热线咨询。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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