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韩立飞)“怀孕后,只要是看产科,所有的费用都是走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不予报销。就算自己孕期的一些反应属于正常人也有、可以走医保报销的病症,但因为自己是孕妇,医保便把她拒绝了。”石市陆女士说,尽管生育保险也给报销产检费用,但1000多元封顶的定额报销额度根本不够用。
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提出按照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思路,在我省邯郸市等12个城市开展两项保险合并实施试点。试点在6月底前启动,试点期限为1年左右。
当很多妈妈正准备迎接两孩的时候,生育保险政策的这一变化引起不少人注意。生育保险政策的调整,是否会影响职工所享受的待遇?在全面两孩后,生育保险能起到多大的保障?
险种并未取消同时保险待遇不变
“试点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主要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但并不影响生育保险待遇水平。”保险业内人士指出,“合并实施可以降低运行成本,减少环节,也减少一些经费支出,但不等于从此没有生育保险了。”
据了解,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有着不同的功能和保障政策。生育保险具有维护女性平等就业权益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独特功能;其费用无须个人缴纳,体现了雇主责任;生育保险待遇除了医疗费外,还有生育津贴,这些都是其他险种不能代替的。
另外,生孩子本来就是一种医疗行为,都需要检查、开药、住院、治疗等。而且走生育保险报销也是要去医保定点医院,药品和诊疗项目报销范围和医保也是同一个目录,甚至有些地方的生育保险、医保管理机构就是一套班子。如果两个险种独立运行,不但孕产妇享受的待遇变得复杂,管理部门自己也面临着很大的麻烦。
因此,此次合并实施试点,不涉及生育保险待遇政策的调整,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也不会变,更不会降低。
生育医疗费用可报销另加生育津贴
有读者问,职工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都有哪些?
很多参保职工首先想到的是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即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及药费等,事实上这些都是生育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享受生育保险更重要的一项是生育津贴。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女性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占到生育保险基金支收的60%以上。生育津贴是对工资收入的替代,由基金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与产假期限相一致,不少于90天。
“参保者享受生育津贴,体现了国家设立生育保险的初衷。”保险专家指出,生育保险的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有关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无法工作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险,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并使婴儿得到必要的照顾和哺育,是国家和社会对女性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爱护。
上述人士指出,以前女职工生育期间的产假工资和医疗费用均由企业自行负担。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在招用员工时,女性往往会受到排斥,因而侵害了女性的平等就业权。但建立生育保险,明确男女职工无论是否生育,都要参加生育保险,就把女性生育负担由企业责任转化为全社会的责任,减轻了企业负担,也降低了招用女性的成本,有助于消除就业时的性别歧视。
基金运行平稳参保覆盖面扩大后将更充实
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与出生人口的增加,将促使生育保险基金支出的增长。
据人社部相关数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全国生育保险参保1.84亿人,当期基金收入519亿元,支出527亿元,累计结余676亿元,全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808万人次。
很多人担心,基金支出大于基金收入,以后基金能否兜住底?
据介绍,生育保险一直以来运行平稳,而且多数时间内是收大于支,节余还是比较充足的。例如,2015年度,全年共有642万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502亿元,支出41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5%和11.8%。而且2014年度也有结余。
“2016年因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数明显增加,促使基金出现支大于收的状况,这种情况要予以重视,但参保者无须太过担心。”业内人士指出,此前生育保险基金多是收大于支,基金积累充足,支撑能力较强。目前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不足2亿,今后继续扩大参保覆盖面,使基金更充实。而且两险合并实施,将提高基金共济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待遇。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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