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从省地震局获悉:截至今年3月份,我省已建成20个国家标准Ⅲ类以上应急避难场所,有效面积180万平方米,可容纳城镇人口约50万人。
据悉,已建成的20个国家标准Ⅲ类以上应急避难场所中,Ⅰ类应急避难场所3个,包括临汾市古城公园、临汾尧都广场、吕梁市市民广场,Ⅱ类9个,包括大同市文瀛湖公园、阳泉市城市中心公园、临汾市平阳广场、忻州市和平广场、忻州市繁峙县滨河公园、忻州市代县滹沱河湿地公园、运城市南风广场、晋中市体育公园、晋中市社火公园,Ⅲ类8个,包括永济市樱花园、永济市柳园、永济市蒲园、朔州市人民公园、朔州市中心广场、朔州市体育公园、晋中市榆次玉湖公园、晋中市榆次区文化中心。
全省在建的33个国家标准Ⅲ类以上应急避难场所,可容纳城镇人口52.46万人。另外7处人防工程建设面积16万平方米,经改、扩建后可兼作应急避难场所,容量5.3万人。
据介绍,应急避难场所共分三类,Ⅰ类按综合设施配置,能提供应急供电供水,储备应急物资,停落救援直升机,可安置受助人员30天以上;Ⅱ类按一般设施配置,配备设施相对齐全,具备指挥中心等简易措施,可安置受助人员10天—30天;Ⅲ类按基本设施配置,配备设施较少,可安置受助人员10天以内。(记者 程国媛)
责任编辑:郝杰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