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官微发布消息,近日,自治区又取消1名“高考移民”考生的2017年高考报名资格。为切实保障高校招生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内蒙古对“高考移民”零容忍,对各类招生考试违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广大考生及家长可以通过3个渠道进行举报。
经自治区某旗纪委查实:考生夏某于2013年在区内某地农村违规办理了出生补落户手续,获得身份证号“15”开头的内蒙古户籍,但其真实户籍一直在河北省某县未动,其本人也一直在河北省实际生活居住。考生夏某的行为属典型的通过办理假户籍,进而获得在我区高考报名资格的行为,是自治区重点打击的对象。查实后,我区取消了其2017年高考报名资格。
据介绍,近年来,在自治区的重拳打击之下,“高考移民”的手段不断翻新,形式更加隐蔽。主要有:一、本人、户籍、学籍、就读分离。比如户籍在甲地,学籍在乙地,“上学”在丙地,本人实际在外省原籍就读,这样做就加大了相关部门核查工作的难度;二、利用职高搞“迂回”。由于职业高中招生不限制户籍,一些外省籍学生便来注册职高学籍,最后顺理成章以职业高中或职教中心学生的名义在我区参加高考;三、办假户口。“找人”套用区内作废的户籍全家落户,或通过假材料在区内补报出生落户,身份证号都是“15”开头的,但在原籍的户口保持不动,只是以内蒙古人的身份参加高考,是“假内蒙古人”,前面提到的考生夏某就是通过这个渠道办理的假户口;四、假“两地生活”。考生家长实际在原籍生活,但以两地工作、两地生活、两地缴税等手段获取在内蒙古实际生活的假象,随着我区加大对区外公职人员在内蒙古办理“高考移民”的打击,现在出现了假离婚的现象。
据了解,自治区对“高考移民”零容忍,有关方面表示,不论使用什么花招,都要一查到底。报名时发现的取消报名资格,高考前发现的取消考试资格,高考后发现的取消考试成绩和录取资格,入学后发现的由高校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学籍,切实保障高校招生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还对各类招生考试违规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对查实的举报,给予首个举报人1000元现金奖励。广大考生及家长可以通过3个渠道进行举报:一是通过来信来访举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一楼设立考生服务大厅,专人值班,受理举报;二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提交举报信息;三是拨打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考务监察处举报电话(0471—3261805)进行举报。(记者 苗青)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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