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是4300万辽宁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扎实推进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前提。昨日召开的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辽宁建设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对做好今后五年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这是在辽宁振兴发展正处于滚石上山、爬坡过坎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狠抓落实,努力打造实效更强、领域更广、水平更高的平安辽宁。
过去五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平安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具体安排,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有力推动了平安辽宁建设。然而,我们也要看到,今日辽宁,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转型,各种矛盾易叠加、多牵连、燃点低;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公众对平安的需求水涨船高;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渗透,“平安”的内涵和外延更在不知不觉中刷新着我们的认知……总之,我们正迎来发展黄金期,但也步入了问题凸显期。已知的、未知的,显性的、隐性的,一系列影响安全稳定的新风险、新挑战、新考验在时代浪潮的裹挟之下迎面而来。我们面临的形势错综复杂、任务艰巨繁重。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不断开创平安辽宁建设新局面,我们必须突出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以扎扎实实的工作努力保持全省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维护公共安全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必须在细和实上下功夫。要准确把握社会治理规律和阶段性特征,积极推动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创新,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资源整合,提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整体效能。全面加大社会治安整治管控力度,对黑拐枪、盗抢骗、黄赌毒等顽瘴痼疾,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持续地打。建立完善奖励激励和保障机制,引导和鼓励群众成为发现问题线索的“千里眼”“顺风耳”。
社会矛盾往往有一个从萌芽到成势的过程。检验社会治理水平高低,要看社会矛盾爆发后的应急处置能力,更要看常态情况下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效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动维护稳定工作迈入依法治理轨道。把预防矛盾纠纷贯穿于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等全过程,最大限度降低引发不和谐因素的源头性事件。持续推进突出矛盾问题“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坚持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调解多措并举、协调配合,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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