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萌 通讯员焦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定量包装商品,已成为市场生产、销售的主要商品形式,但定量包装商品缺斤少两,包装标志不规范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却偶有发生。为此,石家庄市质监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定量包装商品时,一定要认准“C”标志,以防止缺斤少两现象发生。
据了解,定量包装商品是指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标注的预包装商品,目前超市出售的袋装调味品、罐装饮料等均为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是定量商品包装净含量合格的标志,2001年国家质检总局推出了《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和《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开展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逐步建立并推行定量包装商品“C”标志管理制度。“C”标志是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该标志可证明该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符合产品标准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该商品的生产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符合《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的要求。
也因此,定量包装商品带有“C”标志表明其净含量是有保证的,是生产企业对消费者的承诺。石家庄市质监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定量包装商品时,一定要认准“C”标志,一旦发现没有该标志的定量商品,可随时向质监部门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白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