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5月24日讯(记者 周玉森)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全省老龄事业发展状况以及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山东省)结果等有关情况。据山东省老龄办党组书记、主任丁希滨介绍,截至2016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2057万人,占总人口的20.68%,人口老龄化形势非常严峻。
山东省调查数据涉及除济南、聊城外的15个地市,40个县(市、区)。发放调查问卷17759份,样本有效比率为99.5%。
老年人口城镇化水平较低,人口年龄结构仍以低龄为主
据调查结果显示,全省老年人口中,城镇老年人口占42.3%,(其中城区老年人口占24.4%、镇区老年人口占比17.9%)、乡村老年人口占比57.7%。与全国相比,城镇老年人口占比低于全国9.7个百分点。与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相比,城镇老年人口占比低14.7个百分点。
全省老年人口中女性占53.8%、男性占46.2%,女性比男性高出7.6个百分点。城区、镇区、乡村三类区域的女性老年人口数量均略多于男性。
据调查,全省低龄(60-69岁)老年人口占56.9%,中龄(70-79岁)老年人口占28.7%,高龄(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14.4%。与2010年六普数据相比,低龄老年人口占比上升1.4个百分点。这表明,我省老年人口年龄结构仍以低龄为主。
对全省老年人文化程度的调查发现,未上过学、小学文化程度的分别占40.34%、37.27%;初中文化程度的占15.69%,高中类文化程度的占5.15%,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1.55%。以现有学制计算,2015年我省老年人平均受教育年限为4.5年。
在婚姻家庭方面调查,约四分之三的老年人口有配偶,绝大多数老年人有子女,人均生育2.9个。老年人口中有配偶的占73.7%,丧偶的占24.3%,离婚的占0.4%,从未结过婚的占1.5%。全省老年人中有子女的占98.5%。老年人人均育有2.9个子女,城区老年人人均2.7个,镇区老年人人均3.1个,乡村老年人人均2.9个。这说明,当前我省养老资源仍然比较丰富,但是乡村老年人子女养老面临的挑战更大。
老年人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数 月均收入1268元
调查显示,2014年,山东省老年人全年人均收入为15217.00元,每月平均1268.08元。据统计,2014年全省人均可支配收入20864元,老年人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数。
与此同时,老年人口有酬劳动收入偏低,半数老年人口依然从事农林牧渔等经济活动。2014年,有高达46.50%的农村老年人仍从事农林牧渔业等经济活动,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特别是男性老年人)仍是主要家庭劳动力,当年平均纯收入为4768.44元。从城乡来看,劳动参与率农村>镇区>城区。2014年,全省参与非农产业活动的老年人占12.8%,参与非农生产活动的城区老年人平均收入比镇区略高,比农村高出约25%。投资理财方面,老年人参与率仅为1.21%。分城乡来看,城区老年人投资理财活动参与率(4.45%)明显高于镇区(0.29%)和农村(0.12%)。
不同群体老年人的消费水平存在差异。2014年,老年人平均日常生活总开支2148元。具有以下特点:城区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总开支,高于镇区、农村;低龄老年人日常生活总开支,高于高龄老年人;有子女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开支,高于无子女老年人。
老年医疗卫生保障基本全覆盖 41.1%老人自评健康状况“好”
据丁希滨介绍,目前,我省的.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实现老年人全覆盖。2014年,73%的城乡老年人享受过免费体检。99%以上的老年人享有不同种类的医疗保障待遇,老年人人均有1.6项,且城乡差别较小。
在此次调查中,全省41.1%的城乡老年人自评健康状况“好”,自认为身体非常好、比较好的老年人比例,在城区为44.15%,在镇区为43.65%,在农村为38.98%,城镇老年人健康自我评价较明显地高于农村。男性中自认为身体比较好的老年人占46.63%,女性中占36.30%,老年男性的自我健康评价高于女性。
全省12.76%的老人需要照护 仅19.6%的老年人不需辅助用具
丁希滨说,当前全省需要照护的老年人比重为12.76%,人数约240万。城乡老年人日常生活需要照护的比重无明显差别,低龄老年人有需要照护的占5.68%,中龄老年人为13.99%,高龄老年人为38.33%。“可见,老年人对照护服务的需求较大。”
“总体来看,在山东省城乡老年人的社区服务需求结构中,医疗健康类服务需求仍居于首位,其次是日常生活类服务,再次是健康教育服务和心理咨询或聊天服务。” 丁希滨表示,城乡老年人对社区提供的健康服务、日常生活服务和心理咨询服务的期望很高,这是今后发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方向。
调查发现,仅有19.6%的老年人不需要任何辅助用具,其中城区为12.6%,镇区为21.5%,乡村为22.6%。老年人使用老花镜的比例为33.4%,假牙为18.8%,血压计为9.1%,助听器为7.3%,拐杖为5.8%,血糖仪为2.2%,按摩器具为1.9%,纸尿裤或护理垫的比例为0.6%。
91%的老人享受过优待政策
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方面。据调查,我省91%的老年人享受过优待政策。其中,14.0%的老年人享受过公共交通票价减免,11.4%的老年人享受过公园门票减免,6.4%的老年人享受过旅游景点门票减免,5.8%的老年人享受过普通门诊挂号费减免。这说明,近年来,我省老年人优待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此外,全省96%的老年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应有的保障。其中城区为95.5%,镇区为96.4%,农村为96.1%。
丁希滨还介绍说,目前老年人群体中,与物质赡养相比精神赡养明显滞后。全省老年人精神慰藉服务严重不足,农村老年人精神孤独问题较为突出。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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