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政府出台《沈阳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今年90%医疗机构设老年绿色通道;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
根据方案的预设目标,今年将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服务机构,90%以上的医疗卫生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60%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沈阳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有条件的医院开设老年病门诊,满足老年人医疗和康复需求。
按照要求,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引导社会办乡镇卫生院建立护理院,开设医疗护理型床位或病区,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特色科室。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门诊部向以老年康复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方便老年人就医。
对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诊所、卫生室、医务室)以及举办的护理院、康复医院等,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准入条件的,要优先纳入城乡医保定点范围。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与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包括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结算办法等内容的协议。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入住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分别按相关规定报销结算。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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