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郭伊凡)日前,唐山市印发《唐山市渗坑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到今年8月底前,该市各县(市、区)将结合正在开展的集中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行动和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集中开展渗坑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据了解,本次排查的范围是正在或曾经排放、倾倒、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有毒污染物的废水,经监测超标的有积水且无防渗漏措施、封闭或半封闭的坑、池、塘、井、沟、渠等。
本次排查整治的重点:一是对2013年已经排查整治过的渗坑开展“回头看”,对治理未到位、存在反弹现象的,纳入整治范围;二是涉及“十五小”“新六小”“散乱污”企业的水排放去向及达标情况;三是涉重金属企业排放情况;四是取缔、关闭企业是否到位;五是涉及有毒污染物企业废水排放情况;六是涉及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用水情况。
唐山市环保局还公开了来函地址、热线电话及网络平台,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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