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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最后一考”9月举行

来源: 燕赵都市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据新华社电(记者罗沙、白阳)今年是国家司法考试的最后一年,记者5日从司法部获悉,司考“最后一考”将于今年9月的第三个周末,即9月16、17日举行。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在司法部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司考的报名学历条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以及考试科目均不变。报名学历条件仍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4日,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据贾丽群介绍,为解决好中西部基层以及欠发达地区法律人才不足问题,今年司考继续实施放宽条件政策,在放宽条件地区实行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措施不变。

“放宽条件地区范围有所扩大。”贾丽群说,今年将黑龙江省大小兴安岭林区的37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纳入放宽条件地方。这37个县级区划内的考生,报考学历条件放宽至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据介绍,今年司考简化了部分考生的报名手续,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的,不再要求其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信息,改由考生本人对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不再要求其报名时出具格式证明,也改为由考生作出相应承诺。

此外,为便利港澳台考生报名参加考试,今年的司考取消了要求台湾考生使用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公证的规定,对香港、澳门考生报名时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复印件的公证信息,改为由考生对本人提交的身份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贾丽群说,为提高司法考试工作的信息化水平,适应考试方式发展的趋势,降低考试安全风险,今年司法部决定在黑龙江大庆、江苏苏州、广西北海、重庆北碚和宁夏石嘴山5个考区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点。选择在这5个考区报名考试的考生,前三卷要采取“机考”的方式来参加考试。

司法部回应将兼顾考虑

据新华社电(记者罗沙、白阳)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5日表示,司法部正在制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在非法学专业人员能否报考的问题上,将充分考虑公众和社会的预期。

“非法学的到底能不能报考?我们现在正在制定实施办法。我们会考虑到法律职业队伍应有的特性和需求,也会考虑到目前法学教育供给的能力是不是能够满足这样的需求,也会考虑到报名者目前和过去各种各样的学习经历。”贾丽群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规定,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将现行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内容,加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司法考试制度确定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必须参加司法考试。《意见》进一步明确,将涉及公民法人权利义务的保护、具有准司法性质的法律从业人员纳入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范围内。”贾丽群说。

她说,《意见》从思想政治、专业条件等方面,明确了法律职业的准入条件,提出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一定法律教育背景和法律工作实践经验的人员,才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从而促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的水平。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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